由省质监信息中心组织起草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规范》(标准号:DB63/T1789-2020),于近日由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范界定了我省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对项目的征集、立项、组织起草、审查、报批、审核、公示、发布等12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为科学有序制定地方标准提供了技术指引。

组织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是地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截止目前,累计制定发布地方标准1800余项。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标准文本质量,优化地方标准制定程序,提高我省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质监信息中心在省局标准化处指导下,依据《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借鉴外省标准化工作经验、梳理总结实践成果、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反复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规范》。

《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规范》的出台,为我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准起草单位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对我省地方标准制修订水平整体提升和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将产生积极影响。下一步,省质监信息中心要严格按照该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地方标准研制和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确保标准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