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召开传达学习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暨2022年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院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提出,我们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领悟和坚决贯彻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要对照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确定的思路、目标和重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会议认为,2021年青海省质量标准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统一部署,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改革创新、提质提速发展,把“大市场、大监管”作为目标指引,把提高发展标准质量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持续推动全面改革、全面创新、全面开放,用标准质量工作服务全省企业,用标准质量服务全省人民生活质量。

会议指出,全院要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完善“智慧+标准信息”建设,制定“四地”建设地方标准,培训标准化试点,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大标准化技术服务力度,积极培育高于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体现青海特色的标准领跑企业;要强化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深化质量提升活动,构建质量保障多元新模式。

会议要求,2022年,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补齐短板、狠抓落实,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为确保我省的市场监管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重点做好项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全面推进青海省标准信息数据库建设强化标准技术支撑,推进地方标准研制及300项标准技术审查,加速推进标准公益服务效能。三是加大12个领域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技术支撑服务政策,开展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企业质量基础信息调研,扎实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四是跟踪新技术,积极推广GS1统一编码系统多领域应用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与服务规范,取得跨越式发展。

会议强调,全院干部职工认真领会贯彻会议精神,聚焦“标准”和“四地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发挥质量标准院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上下功夫,在标准质量服务上出实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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