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动态

多地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持证上岗

首席质量官是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正式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以来,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广东省等多地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持证上岗。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基础,培养和建立高层次质量管理人才队伍,近日,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23家企业中层和高层干部进行培训,顺利取得“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证书,标志着该市首批“企业首席质量官”正式持证上岗。(信息来源:义乌市市场监管局

辽宁在全国率先探索设立企业二级质量官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首创设立企业二级质量官,为首席质量官配强“副手”。首席质量官肩负着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但企业质量治理是系统工程,只有从体系层面加强建设,才能不断提高质量治理的综合效益,从而真正支撑质量强企,因此鼓励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设立二级质量官,辅助首席质量官开展工作。盘锦市作为辽宁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地区,在全市11个行业确定40家试点企业,示范引领100家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40家企业设立二级质量官。在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二级质量官制度的同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正在考虑设立质量专员,加快形成立体化、层级化企业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为推动质量强企、质量强省,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质量人才支撑。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刊社

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快更优更强服务——武汉在全国率先出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清单

“以清单形式明确相关部门的服务内容、责任边界,是武汉市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的创新之举,将进一步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快、更优、更强的服务,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武汉市15个区政府和26个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共领受65项清单任务。65项服务清单中,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及相关技术机构服务内容有34项,涉及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武汉名品”培育等方面。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甘肃“标准化+”行动拓展新领域

近日,从甘肃省召开的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甘肃省先后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建设了国家级和省级试点项目650多个“标准化+”行动拓展了新领域,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养老服务、政务服务、节能减排等领域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公共文化、物流、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等标准化工作成为新的亮点。(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省内动态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1年消防器材等几类产品抽查情况

2021年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消防器材;商品煤,光伏;老年用品、床上用品及定配眼镜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92家148批次。消防器材不合格发现率为53.85%,老年用品、床上用品及定配眼镜不合格发现率为20.78%。根据抽查结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特别是老年鞋、老视成镜和定配眼镜质量关系“一老一小”民生问题,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瞄准短板靶向施策 | 青海多措并举提升全省公共服务质量

近年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会同各市州和公共服务质量相关职能部门,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创新性开展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一是聚焦“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发展精细化。二是精准“把脉”,推动公共服务质量规范化。三是开好“药方”,推动公共服务提升体系化。(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海南藏族自治州获得5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近期,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贵德冬小麦”“贵德胡麻油”“贵德花椒”“贵德蜂蜜”“贵德包谷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使用,成为海南州大力实施“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的“国字号”金字招牌。(信息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查处首例“冰墩墩”侵权盗版案罚款15000元

自今年元月份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以来,青海省版权局指导各地采取网络巡查和线下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日前,成功查处青海首例“冰墩墩”侵权盗版案,拟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432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召回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

汽车安全召回情况,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累计召回汽车9130万辆,分别比去年增长16.6%和28.8%。从缺陷涉及的总成看,发动机和电子电器系是主要缺陷产生部件,占总召回数量的84.3%。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原因召回91次,涉及车辆739.3万辆,占总召回数量的84.6%。

消费品安全召回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549次,涉及产品723.8万件,分别比上年下降10.3%9.6%。从缺陷原因看,因产品设计问题召回41.9万件;因制造问题召回300.5万件,因标识问题召回381.4万件;从缺陷类型看,因标准符合性问题636.1万件。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电子电器分列召回数量的前三位。

机动车排放召回情况,截止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收集排放危害相关线索1681条,联合组织专家技术会商3次,启动相关调查案件4例,督促生产者实施排放召回2次,涉及车辆143.9万辆。(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汽车安全召回计划情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汽车安全召回计划,计划从2022年元月份至8月底,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7家国产和进口及纯电动乘用车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召回部分生产年限的有缺陷及安全隐患车辆140万余辆。(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工作重点

一是完善全国统一管理、分级实施、权威高效的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地方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指导监督。二是加大召回监管力度,以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商用车、电子电器为重点。三是推动产品安全监管创新,启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坚守产品安全底线。四是针对商用车、重点消费品等产品,加强共性危害识别和试验验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强产品安全和召回宣传。(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