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
3月8日上午,省质量标准院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会议邀请省局标准化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到会指导,全院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再次传达学习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表彰通报了2022年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院班子和各部门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认为,2022年,省质量标准院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聚焦“标准”和“四地”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改革创新、提质提速发展,把“大市场、大监管”作为目标指引,把提高发展标准质量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持续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坚持用标准质量工作更好的服务全省企业,用标准质量工作更好的服务全省人民生活质量,实现标准质量提升结出新硕果、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服务基层取得新举措,标准、质量和条码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会议要求,2023年工作全院要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聚焦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市场监管现代化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形式,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围绕省局中心工作,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切实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在工作中拿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二是全面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要把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列为理论学习学习“第一议题”,党支部学习“第一内容”,党员学习“第一任务”,加强对新年度全院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激励约束,围绕“市场监管现代化”强化能力提升,院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干部职工认真抓好落实,迈好新年第一步、开好新年第一局。三是推动质量标准工作发展新格局。按照省局“九个新”工作部署,深入落实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增强技术支撑工作主动性,提高预见性,加强标准制(修)订前的前瞻性研究、制(修)订中的技术指标研究、标准实施后的效果评估研究,推动更多标准上升至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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