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动态(2023年 第一季度)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是推动提升我国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重要部署。坚持把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点领域,有力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 知识产权强国政策 ※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从多角度论述了知识产权与标准的关系。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指标的同时,也提出了“研究和参与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的要求。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出要“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
△2022年2月,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了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2022年2月,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提出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设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等工作任务。
※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 ※
△“知识产权”一词,最早由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Gapzov)提出,后来为比利时著名的法学家皮卡第(Picardie)所发展。1967年,51个国家在斯德哥尔摩签订《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根据公约成立的政府间国际机构定名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英文简称WIPO,1980年6月3日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198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首次正式使用“知识产权”这一法学称谓。
△2014年11月6日,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
△自2012年以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据2022年评价结果显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数达到 116.3,较上年基期值100增长16.3,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成效更加显著,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便捷,人文社会环境更加优化,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互相支撑作用明显,2022年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天津、福建、重庆等10个地区的人均GDP和知识产权发展指数均高于全国均值,反映出上述区域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高度融合、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从国际比较来看,在49个样本国家中,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国际比较指数得分79.56,排名与上年持平,排在第8位。排在我国前面的国家依次分别为美国(89.79)、日本(86.35)、瑞士(82.89)、荷兰(82.59)、韩国(82.55)、 法国(80.01)、德国(79.94)。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指数、产出能力指数、市场价值指数排名分别为 8、5、10,均进入世界前 10。2022 年虽然中国国际比较指数排名较上年保持不变,但得分较上年参考得分增长 0.67。总体上,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 标准与知识产权 ※
△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准则,它是一种公共产品。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私权利。
△标准与知识产权建立的联系:以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是标准产生的基础,而其制度是标准实施的前提和保障;标准是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获取竞争优势的利器,是推动知识产权贸易和知识产权所有人合作的发动机,标准还可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国内标准化工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在近十年来开始受到关注,但技术创新成果是知识产权和标准形成的基础,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成果保护的必备手段,标准是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桥梁和手段,三者互为支撑图。知识产权和标准互动支撑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等角色共同发力。
△标准与专利融合发展是国家标准化战略实施的核心内容,强化标准引领,加快专利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技术、专利、标准、产业等领域的创新融合发展,日益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据《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发明专利许可率为12.1%,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发明专利许可率为13.8%,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有49.6%的专利权人愿意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对专利进行转化实施。
目前,我国涉及“专利”管理、服务的标准共有59项。(详见表1)
表1 涉及“专利”管理、服务相关标准数量
从表1可以看出,目前团体标准约占专利管理、服务标准总量的52%。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是对政府主导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有益补充。
众多科技型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力军,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这一路径,将专利转化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不断推动产业技术进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在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实施中,我们应聚焦“一优两高”和产业“四地”建设,加快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在盐湖化工、清洁能源、特色优势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专利与标准的融合,加大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专利转化运用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引导相关机构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的思路推广应用专利技术,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不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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