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青海省各级质 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码窗口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标志着我省全面停止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办理工作。
目前,省代码管理中心已将停止办理的相关文件在青海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省质监局代码办理窗口、省政务服务中心代码办理窗口进行公示,并送达各应用部门及时 进行宣传;同时,积极配合省编办、省民政部门及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做好停办代码证书相关后续改革工作,切实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