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废止《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5-28


2024年第11号.pdf